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网站投稿 洛阳社区
当前位置: 洛阳政务信息摘要 > 通知公告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智慧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洛阳城建信息网 2023-05-29 17:06
核心提示:
  

各县区住建局,相关企业:

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的通知》(建办质函〔2021159号)、《河南省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关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进扬尘污染治理智慧化提升工作的通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建设的通知》(豫建质安〔2020172号)和《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洛建〔202168号)的相关要求,为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以信息化手段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和省扬尘智慧化监控平台、省劳务实名制平台的互联互通,根据我市建筑工地智慧化建设推进情况,现将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智慧化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扬尘污染防治智慧化监管提升改造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智慧化管理、可视化监管和精细化管控,解决施工单位,达到精准治污、科学控污、分级管控目的。对未进行扬尘智慧化提升和数据联网验收备案的项目,主管科室应加强监督力度,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直至智慧化提升联网备案后方可准予开工。(实施内容见附件1)

(二)加快推进建筑工地全领域智慧化监管工作。为实现和省劳务实名制平台的互联互通,全面加强工程质量安全闭合监管、溯源监管,有效避免和杜绝安全、质量事故,建筑工地需进行智慧工地建设全面提升,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实现一网统管、实时监管、精准施管。对我市未完成建筑工地智慧化建设的项目,严格限制其参加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绿色工地、中州杯等评选资格。(实施内容见附件2

(三)抓好建筑工地智慧化监管配套平台运行使用工作。启用智慧化监管平台是配合权限下放工作,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治理能力信息化的重要举措。市住建局提供政府端智慧化监管平台给各县(区)住建局独立免费使用,各县(区)住建局根据权限下放内容选用平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筹推进机制,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和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平台应用工作落到实处。

1.劳务实名制平台。该平台具备覆盖实名认证、考勤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支付监管、安全管理、资质审核、投诉处理等功能,是主管部门监管关键人员、生产安全、劳务派遣和用工市场的重要工具之一。

建筑业企业专门配备实名制信息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相关数据信息的录入和考勤设备的平台联网。按规定登录实名制平台,录入企业法人信息、用工信息、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并为所有现场人员(管理人员、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平台考勤录入,实现联网考勤

主管部门通过实名制平台对本辖区范围内施工的建筑业企业所报送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本辖区内实名制平台数据的真实完整,关注平台的欠薪预警信息、人员安全预警信息等。

2.安全监督平台。该平台具备覆盖企业管理、监督管理、安全检查、线索卷宗、问题整改、危险统计分析、信用评价等功能,对主管部门意义非常重大。可以实现主管部门对企业、建筑物、行为等方面的全面监管,实时监测施工进展、现场安全情况等,快速反应和处理安全隐患,提高监管效率和应急处置能力;可以实现不同施工企业、主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实现数据共享、联合监管等,提高各方沟通效率,推进建筑行业信息化管理和监管。

主管部门应使用安全监督平台及配套App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利用App自带的安全条例、录音、录像、扣分、现场会签、自动形成卷宗等功能进行溯源取证,提高工作效率。

3.质量监督平台。该平台具备覆盖项目报监、日常监督、抽查抽测、节点验收、竣工验收、质量问题处理和检测报告调取等功能。可以实现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监管,包括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提高监管全面性和精准度,减少违规行为和不合格工程的发生;可以辅助识别并统计不合格工程和违规行为,加强监管力度,促进企业落实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提高监管效率和应急处置能力;可以自动形成监督日志、生成竣工报告,和城建档案馆对接归档。

主管部门应使用质量监督平台分配监督任务,制定监督计划,充分利用配套App的监督程序及条例进行日常监督、抽查抽测,利用拍照、录像、现场会签等功能自动形成监督记录,实现溯源取证等。

4.双重预防体系平台。该平台具备覆盖风险排查、排查计划、风险分级、隐患治理、制度建设、应急救援等功能。可以为企业提供科学、全面的安全管理服务,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可以加强政府监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提高监管效能,促进政府的有序管理;可以提高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主动预防事故的习惯,形成持续稳定的安全文化,从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施工总承包方应建立双重预防领导小组,制定双重预防体系文件,使用双重预防体系平台,进行风险辨识、评估、确定风险分级,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管控措施,编制风险点登记台账、危险源分析记录表、企业风险管控清单等;编制隐患排查清单,制定隐患排查计划,实施隐患排查措施,进行隐患治理,验收隐患治理情况,编制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闭合归档,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主管部门应使用双重预防体系平台,对企业所报送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平台数据真实完整,定时进行安全隐患评估,未通过评估的,一律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限期出具整改报告并由第三方机构复核,复核仍不达标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改。

5.重大危险源监测平台。该平台具备覆盖第三方机构人工监测上传,传感器自动监测上传,人员持证到岗比对、监测原始记录实时上传、监测报告自动生成等功能。实现对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行为的监管,保证真人真证到岗监测,防止虚假报告;实现自动监测的准确性、实时性、高频性、预警性;实现主管部门远程监管,预防基坑、高支模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设单位应要求第三方监测机构选择人工或者自动化手段进行基坑或高支模的现场监测。

第三方监测机构选择人工监测,应在危险源监测平台提前上传企业资质、持证人员、监测合同、监测方案等,审核通过后,需按照监测方案,真人真证真实监测,实时上传监测结果。三方监测机构选择自动化监测,需在工地现场安装物联网感知监测设备和智能视频分析设备,数据对接平台,平台通过设置的报警阈值对监测值进行三级预警。

主管部门应使用重大危险源监测平台对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有效监管,通过平台管控其监测行为的合规性、真实性,根据预警信息督促企业进行安全排查整改,上报处理结果信息。

6.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平台。该平台具备覆盖起重机械的证书备案申报、安拆告知、检测登记、信用评价等功能。实现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检测、使用、拆卸等行为的全面监管;实现对超年限、不合规的设备责令拆除并注销产权备案证。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首先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备案申报,拿到备案证书后,安装进行申报,通过后可进行检测登记。设备使用期间,需进行维保登记,同时上传维修保养记录和安全检查照片,确保该项数据的真实有效;设备使用结束后,需进行拆卸申报,通过后方可拆除。

主管部门应使用平台对起重设备从备案、安拆、检测等全过程监管,对于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或违反规定的起重机械,不得出租和使用。

7.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该平台具备覆盖工程质量内检子平台、工程质量外检子平台、智慧商砼子平台、地基基础检测子平台等。实现主管部门、检测机构、项目工地三级动态联网,汇集监管、检测信息数据,实现检测质量的真实性、闭合性、溯源性、规范性,促使工程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建设单位应与具备相应资质且纳入检测监管的检测机构签订检测合同。

施工单位应履行材料“先检后用”制度,在监理见证下,使用唯一标识的二维码或扎带封装检测样品,扫码填报样品关键信息至唯一标识,对送检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责。

监理单位应履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对现场检测关键环节进行旁站见证,并在检测监管平台提交见证记录。

检测机构应选择有技术实力的检测软件服务商,将检测报告与检测监管平台对接,实现检测报告的实时上传。同时利用检测监管外检子平台、地基基础检测子平台进行工地现场检测。

商砼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检测结果、配比信息、车联网信息等上传到智慧商砼子平台,形成原材料检测结果—生产流水号—配比数据—车辆运送数据—工地现场浇筑部位—工地现场养护—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为数据线的智慧商砼溯源监管。

主管部门应利用检测监管平台把见证取样、送样检测、工地试块制作、工地试块养护、商砼生产运送、检测行为纳入管理。同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检测机构、检测人员、送样员、见证员等进行信用评价,做到全流程闭合监管。

二、完成时限

扬尘智慧化提升:2023730日前,全市范围内施工工地完成扬尘智慧化提升建设,并完成数据传输。830日前,劳务实名制平台数据齐全,实现同省平台的数据传输。

智慧化工地全面提升:20231030日前,全市范围内施工工地完成智慧化工地提升建设,并完成数据传输。

建筑工地智慧化监管配套平台应用:2023730日前,住建局各科室、县(区)住建局熟悉使用,1030日前,正式应用,实现智慧化监管。

三、规范流程

为优化智慧化监管效果,智慧化提升完成后各服务商在智慧工地平台申请验收,各县(区)住建局会同平台公司进行现场验收,出具扬尘智慧化提升验收单及智慧化工地全面提升验收单。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本通知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对工作进度和效果的检查和督导,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主管部门和平台公司要强化对智慧工地运维服务商的动态管理,加大对安装、调试、维护等服务质量的随机抽检和客户访问,及时评估运维服务商的服务质量、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等情况,并定期公布服务商信用排名。市住建局将对各县区智慧工地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相关情况通报各县区政府。

人: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0379-63925512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379-65999967

附件:1.扬尘智慧化提升实施内容

2.建筑工地智慧化全面提升实施内容

[ 责任编辑:王轩]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 ·突然胸闷 竟是甲状腺癌转移了
  • ·老人十年遭遇两次骨折 身体潜伏了“隐形杀手”
  • ·憋得肾脏伤了,抠得鼻子病了, 暖得皮肤“花”了……
  •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 ·漫游东关大街 寻迹“孔子问礼”
  • ·观烂漫春花 赏河山春色
  • ·沟门村:品兴华豆腐 赏美景连连
  •  
    新闻排行
  • 薛之谦演唱会期间 洛阳地铁将延长运营...
  • 江凌调研文旅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 年发绿电2.2亿度!全省首个单台容量最...
  • 尽显国色天香!“杨贵妃”牡丹在洛阳绽放
  • 5月1日起,洛阳市驾驶人综合考试中心...
  • 4月19日至21日,洛阳龙门站增开临时旅...
  • 中信重工助力“智慧矿山”装上“洛阳心”
  • 徐衣显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普惠托育...
  • 雨过天晴!未来一周洛阳最高气温升至30℃
  • 洛阳隋唐城遗址植物园千余株温控牡丹...
  • 百姓呼声
  • · 龙门石窟景区环卫工将垃圾倒入河中?
  • · 轻微违停免罚政策为何不含本地车辆?
  • 精彩图片
    铁骑加紧训练 护航牡丹...
    厨师李治峰:传承不守...
    栾川县秋扒乡白岩寺村...
    增设公益服务设施 提升...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