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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7-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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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7月19日至9月14日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围绕反馈意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以及江凌书记在听取市委第七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工作要求,逐项进行研究部署。局党组认为,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涉及的问题,实事求是、严肃中肯,针对性、指导性很强,为局党组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了改进方向。对反馈意见和存在问题,局党组完全接受,并认真研究、深入反思,不折不扣抓好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李松涛为组长、各位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积极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各责任部门根据整改任务分工,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确保发现问题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措施。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建议,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形成问题、责任清单和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做到“责任、任务、部署、机制”四到位。

  (四)深刻查摆剖析,找准问题根源。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大家紧紧围绕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严肃对照查摆,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端正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态度。达到了交流思想、凝聚共识、明确方向、推动工作的目的,为推动巡察整改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集中整改期间,先后7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7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截至4月28日,在巡察反馈的63个具体问题中,已如期完成整改61个,正在推进整改2个,整改完成率96.82%。巡察移交的86件信访件,已办结86件。

  二、聚焦反馈问题,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任务

  (一)已完成整改事项

  1.整改工作不扎实不彻底,持续抓整改不够有力

  (1)局党组持续抓整改的韧劲不足。

  整改情况: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先后召开了7次党组会研究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建立了整改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形成党组书记亲自抓整改,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持续推进。

  (2)班子成员在近三年述职述廉报告中均未提及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通过发送《工作提示》的形式,督促班子成员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相关规定的学习,对分管领域内的整改事项逐一建立台账。在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中,各班子成员对巡视巡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走实走深。

  (3)2020年3月和9月,十一届市委两次巡察共反馈问题53项,已完成整改48项,持续整改5项。2021年以来,共接受审计2次,反馈问题32项,已完成整改30项,持续整改2项。

  整改情况:按照整改落实工作推进机制要求,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梳理持续整改事项,核实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截至目前,十一届市委两次巡察、2021年以来2次审计反馈问题已全部按整改要求完成整改。

  (4)针对上轮巡察反馈的“大额资金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原地产交易中心与矿业发展中心账户的结余资金已全部上交国库。二是通过局本级和局属二级机构全面自查,完成财务账户的清理核销工作。三是对县区的财务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监督,规范财务支出管理。

  (5)上轮巡察反馈“未修复露天矿山整治上报数据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三是压实工作责任,规范数据审核,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

  (6)针对上轮巡察反馈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居高不下”“矿山生态整治修复滞后”“盘活存量土地措施乏力”等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居高不下”问题。督促各县区发挥“人防+技防”优势,强化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有效遏制新增,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截止目前,省级下发我市的4609个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并经省级“回头看”检查通过。针对“矿山生态整治修复滞后”问题。积极研究全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形势及存在问题,加强对相关县区督导检查,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一体化推进。针对“盘活存量土地措施乏力”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狠抓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从完善政策法规、加强监管与监测、优化土地处置方式等三个方面建立长效管理措施。2024年度全市处置批而未供土地4.08万亩,位居全省第二名;处置闲置土地0.54万亩,位居全省第二名,盘活存量土地工作均已超额完成年度处置任务。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推动自然资源系统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7)2021年以来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不及时、不全面,传达学习文件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措施少。

  整改情况:党组会及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并开展专题研讨交流。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洛阳市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等通知,制定了《洛阳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编制完善了《洛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积极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8)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了《关于“理论学习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方案》,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抓学习的第一责任,把“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有机融合。截至6月,共召开党组会28次,全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规定。

  (9)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打折扣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安排意见,强化党组书记抓学习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审核把关学习内容,突出理论深度与思想高度。学习中,班子成员轮流发言,党组书记进行现场点评,切实提高学习质量。

  (10)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将理论学习及主题教育相关要求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同时,制定详细的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和学习目标。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及时把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研讨。

  (11)市局门户网站设置的“党的二十大学习”专栏,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内容未及时更新。

  整改情况: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工作动态、活动信息、典型事例,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充实更新内容。同时,印发《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范《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批表》,确保网站内容更新及时。

  (12)全市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压实县区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开展“以补定占”,2024年相关指标超上级任务,无“一票否决”风险。

  (13)截止8月底,全市占补平衡指标库面积仅剩余8743.21亩问题。

  整改情况:督导汝阳、偃师等相关县区加快实施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同时挖掘城市区潜力,进一步提升我市指标库储备补充耕地指标,2024年底全市储备指标10942.97亩,消除零指标状态。

  (14)实地抽查发现,部分补充耕地质量不高,存在占优补劣、耕地上山、耕作不便等现象,造成部分耕地撂荒、无人耕种。

  整改情况:组织市、县两级对补充耕地质量不高、后期管护不到位闲置撂荒、非粮化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改,共排查出“非粮化”、撂荒等问题面积88.58亩,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出台管理办法规范全流程,提升质量。

  (15)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依然多发,存量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整治。纳入2023年全市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专项治理行动的0.83万亩耕地已完成整改。二是加强督促整改。巡察指出的6宗160.45亩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实现动态清零。三是遏制新增违法用地。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知》,通过实施动态限批、开展警示约谈、适时提醒督办、严肃追责问责等综合性惩戒措施,切实将各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2024年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同比2023年下降了89.16%。

  (16)耕地“非粮化”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我局联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通知》,进一步扛稳粮食安全重任,认真落实“良田粮用”要求,严格控制一般耕地在农用地范畴内转换用途,实行年度进出平衡,确保一般耕地数量不减少。

  (17)生态修复监管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推进规划编制,抓好前期筹划,提前做好“十五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准备工作,指导各县区积极开展新一轮规划编制。

  (18)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推进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督导治理进度,加快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二是积极协调,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快推进项目进展。

  (19)宜阳锦屏山部分山体、伊川县半坡镇万安山采石场等遗留矿山历经多次整治,依然存在高陡边坡大面积裸露。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宜阳县、伊川县积极开展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作。二是指导两县自然资源部门制定技术方案。三是配合两县通过申报上级资金或进行银行贷款等方式推进后续问题解决。

  (20)局党组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统筹指导不到位,工程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导检查,派出督导组对相关县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实行台账式管理,动态掌握各项目整体进展情况。三是约谈加压推进,对项目进展缓慢的县区,提请市政府约谈相关县区政府分管领导。

  (21)矿产资源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资源配置机制。严格执行省厅要求,理顺矿权周边、零星、夹缝等资源配置条件和程序,科学论证采矿权周边资源协议出让范围,精准推动增储上产,促进资源安全高效合理开发利用。二是完善制度保障。结合实际出台铅锌矿权管理意见,规范矿山拟建设规模准入,倒逼企业开展生产探矿,提高效益。三是加强费用征收管理。及时将费源信息转至属地县自然资源局,并督促县自然资源局推送至属地税务部门,按程序完成相关费用的征收。四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我局联合市税务局共同举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及出让收益解析培训会,重点就税费改革、出让收益征收等进行了培训,为更规范征收税费等费用奠定了基础。

  (22)“散乱小”矿山治理不力,私挖乱采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严格矿产资源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区对重点区域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检查,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开采行为打击力度,县区私挖乱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23)规划引领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注重规划理念“请进来”、领导干部“走出去”。二是强化规划编制质量。编制完成《洛阳市城市文化客厅(图书馆片区)更新方案》等。三是注重城市风貌塑造。编制完成《洛阳市新型住宅风貌规划设计导则》等,进一步提升城市宜居形象。

  (24)因未统筹考虑区域产业布局,2022年《瀍河区杨文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先后两次未通过市规委会审议。

  整改情况:组织全市城市提质业务培训,实地观摩更新项目并邀请专家授课;下一步规划编制中注重结合产业需求,科学布局功能,促进产城融合。同时,联合发改部门指导瀍河、西工区编制产业发展规划,为详规提供支撑;依据产业方向(如光电、装备制造等)优化详规成果,征求市工信局、文物局等部门意见完善方案。目前,两区重点区域详规已通过市级审议。

  (25)城市区详规动态维护调整不及时。

  整改情况:建立详规动态维护机制,专人分片负责,实施简易审查程序,确保规划调整及时合规,更好适应城市发展。

  (26)对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导不力,未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文化特色,部分质量不高,编后束之高阁,执行效果差。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实地督导,对未结合资源禀赋和文化特色编制的乡镇当场反馈指导。二是强化抽检审查,避免成果套用雷同。三是通过“发函+通报”等举措,确保编制进度和成果质量齐头并进,增强规划科学性和操作性。

  (27)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部分村庄规划成果质量不高、前瞻性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编制质量。指导各县区按需分类有序编制村庄规划,对首批示范村重点指导,形成样板引领示范。二是加强跟踪指导。对排查发现的质量不高的村庄逐村指导,优势产业做到提前谋划,使规划成果更具实用性和前瞻性。

  (28)要素保障支撑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全面梳理市本级库存储备土地,加大处置力度。针对长期在库的储备土地进行了分类处置,对已落实建设项目土地及时办理供地,完成出库。二是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出入库管理,确保“净地”入库,有序供应。

  (29)全市批而未供土地前清后增。

  整改情况:制定了《洛阳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存量土地盘活利用专项整治工作。2024年度全市共盘活批而未供土地4.08万亩,占省定年度任务总量的143.04%,排名全省第2位;处置闲置土地58宗0.54万亩,净处置率39.97%,全省排名第2位。盘活存量土地工作均已超额完成。

  (30)2021年以来局党组召开的9次年度民主生活会或专题民主生活会中,6名班子成员中有4人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局机关官方网站中“投诉举报”“洛阳市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成为无效僵尸链接。

  整改情况:局党组在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时,明确班子成员的剖析材料要把意识形态工作列为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均将意识形态作为对照检查重要内容。定期维护网络系统,已将域名更换工作整改到位,“洛阳市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已正常使用。

  3.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严的氛围未形成

  (31)局党组持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递减,较真碰硬不够,队伍监督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局党组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及时梳理下发典型案例,通过节前廉政教育会议和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进行了9次通报。认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共排查风险点800余条。对现有内控制度查漏补缺,督促各县区局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制度要求,实行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监督,明确要求对采购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代理方及投标方进行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内部通报。对涉及违法违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按要求进行处理处分,严肃纪律,坚守纪法底线。

  (32)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仍禁而未绝。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两次专项清理清查活动,逐人排查,不留死角。二是建立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及违规兼职等行为日常管理制度,形成常态化管理,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坚决杜绝该类问题发生。

  (33)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对分管部门、分管单位管理不严、过问不多,以案警示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局党组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同时向班子成员发出《关于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的提醒函》,督促落实“一岗双责” ,加强对分管领域的联系和指导,发挥以案警示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34)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问责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先后4次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督促系统内各级党组织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二是深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围绕群腐整治、土地整治、违规吃喝整治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到基层调研、走访8次,开展廉政谈话200余人次。三是严肃监督执纪问责,2024年以来处置问题线索37件,党纪政务处分14人,其他方式处理16人。

  (35)局党组对项目审核把关及招投标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上级财政政策变化完善了我局的招投标制度。二是召开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业务培训会,从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等方面对人员进行培训。三是结合省市纪委开展的专项工作,要求今后采购类项目由财务科联合机关纪委进行全面监督,且提前向驻局纪检组报备。

  (36)经实地核查发现,嵩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治理图斑10个、面积65.24公顷,其中大章镇小章村、赵楼村等5个图斑、面积55.15公顷,未按照修复方案要求进行覆土,大面积基岩裸露。偃师2020年汾渭平原项目、2021年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项目种植的5万余株绿化植株成活率不足50%,挡土墙、田埂等生态修复工程损毁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嵩县、偃师加强生态修复项目管理,提高修复治理质量。二是对已完工生态修复项目进行再次排查,提高项目后期管护水平,保障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效果。

  (37)市局跟进指导不到位,造成个别项目将已规划用途、无修复治理必要的地块纳入治理区域,涉嫌浪费财政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排查现有生态修复项目是否存在负面清单问题。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金管理等业务培训,加强政策文件交流学习,提升业务工作人员能力。

  (38)市局传导压力、跟踪问效不够,案件审核把关不严,县区局选择性执法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加强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执法水平。同时印发《关于督促违法占地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交移送的通知》,符合移送司法机关条件的案件应移尽移。

  (39)应立案未立案。2018-2019年伊滨区佃庄镇关庄村村民郝伟利以种植果树为名,承包一般耕地30余亩,违规大量开采、售卖沙石,伊滨执法大队一直未立案查处,导致耕地受到严重破坏,至今无法耕种。

  整改情况:违法案件已由属地佃庄镇政府依法处理,对受到破坏的耕地进行高标准修复,该地块土地已退还村集体,现场已种植农作物。

  (40)应立案未立案。2017至2019年,原吉利区吉利乡横涧村委长期非法取土售卖、毁坏耕地,时任吉利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吴永举带队查处时,因他人打招呼,未核查施工现场,仅认定查扣1车20立方土,予以罚款1000元。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法案件已立案查处完毕,土地已退还村集体并全部收缴罚款。二是对在该案件办理过程中未能依法依规履职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三是对受到破坏的耕地进行高标准修复,已恢复耕地功能。

  (41)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财政规定,完善了局财务管理制度的修订。二是严格预算管理。

  (42)补充耕地项目中,在指标获取、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市县局验收把关等环节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摸底排查。局党组对全市范围内社会资本参与的补充耕地项目进行了摸底排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二是开展专项行动。按照省政府社会资本参与补充耕地项目违法违规问题清查整治工作部署,印发了《关于做好社会资本参与补充耕地项目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阶段工作的通知》。对于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明确社会资本方不再参与指标交易分成,相关县区已签订补充合同,对已签订合同、未实施的项目不再继续开展。并对新安县社会资本参与补充耕地项目未实施招投标问题进行通报。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制定印发了《洛阳市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验收标准,规范了项目验收程序。

  (43)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不大。

  整改情况:局党组坚持定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适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健全执法督察举报渠道,防微杜渐。

  (44)对县区上报问题台账缺少审核把关。

  整改情况:局党组成员对县区进行全面走访,针对问题台账进行现场指导,对上报的台账落实三级审查。同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约谈存在问题单位的班子成员或主要负责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达到警示效果。

  (4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楼盘、不动产“办证难”等问题,依赖上级协调明确路径,主动破解不力。

  整改情况:印发了《洛阳市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名单的通知》《关于问题楼盘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健全组织架构,加强组织领导,厘清各单位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效推进化解。

  (46)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不高、投诉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常态化培训,有效提升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二是强化投诉处理机制,建立了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投诉机制,提升群众和企业满意度。三是局党组成员不定期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线指导,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47)下放分局权限不彻底。

  整改情况:局党组认真研究分局下放权限不彻底问题,及时印发通知,严格执行市政府权限下放规定,权责进一步清晰,审批效率显著提升。

  (48)局党组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度不够,履职尽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坚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研究解决法律顾问聘请、普法宣传、自然资源信用管理等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二是聚焦诉源,对易发生败诉案件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规范答复标准,减少复议诉讼案件数量。

  (49)违规发放加班和值班补助、为事业单位人员发放通讯补贴、虚报差旅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违规发放交通补贴、加班费等7项重点内容,对局属各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所有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4.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50)局党组统筹谋划、深度研究工作不够。

  整改情况:局党组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坚持从党的科学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自觉在洛阳工作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根本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谋划。同时,利用民主生活会、走访调研等方式,面向县区、机关基层党组织、相关业务单位征求意见建议,着力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

  (51)对县局管理松散,日常指导督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不定期到县局开展座谈,了解情况。二是明确班子成员对县局的分包联系责任,加强对县局作风建设的督导检查。三是坚持廉政谈话、廉政风险点排查,强化了对县局的廉政教育。

  (52)班子议事规则不够规范,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合二为一,议题界限不明。

  整改情况: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申议事规则,制定完善《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严格规范议题申报审核流程,扎实做好议题审核。

  (5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有的会议研究事项讨论发言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制定相关会议制度。对系统内相关会议记录人员进行培训,并利用年度考核对相关会议记录内容进行了检查和规范。

  (54)2021年以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未召开过会议。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明确了会议召开的时间节点,研究事项及相关要求等内容。先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启动部署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安排部署了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等。

  (55)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将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内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进行《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提醒制度试行办法》《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党的建设“三级四岗”责任清单(试行)》再学习。

  (56)对基层党组织督促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4年8月26日之前巡察指出8个未按时换届的党支部全部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建立了基层党组织基本情况台账,及时掌握各基层党组织换届时间,对即将到届和需要增补委员的基层党组织,提前进行工作或电话通知提醒。

  (57)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明确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每季度核对账单。制定《党费管理责任清单》,明确党费支出审批流程,规范支出范围,确保党费收缴符合规定。按要求向市直工委上报党费使用、管理、公示等情况的报告。

  (58)超职数配备干部,全系统内共超配科级干部16名。

  整改情况:一是分析梳理超配备干部具体情况,建立台账。二是上下联动,通过机构改革、调整交流、退休、免职、晋升职级等多种途径,消化任务全部完成。

  (59)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标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问题台账,指导督促各单位按要求完成档案材料的补充归档工作。二是完成了对人事档案室的规范化建设。三是对管档人员进行了统一培训,提升了管档人员的的业务能力。

  (60)学用结合不紧密,推进机构改革和融合不彻底,未完全实现中层干部交叉配备、工作人员交叉流动,工作合力不足。

  整改情况:打破机关科室职能模块及人员专业界限,科学谋划干部调整方案,将新提拔科级干部及原有中层干部同步进行了交叉调整配备,涉及干部调整40人,工作人员交叉流动9人,有效激发了单位干事创业的活力。

  (61)“干部轮岗交流执行不到位”问题。局机关在同一科室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5人,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满5年的科长6人,调查问卷和谈话反映集中。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二是逐步打破岗位固化壁垒,对不同岗位不同类别机关人员,分批分类随干部调整同步进行,轮岗交流顺利完成,队伍活力与履职效能显著提升。

  (二)未整改到位事项进展及承诺时限

  1.“机构改革不到位”“地质博物馆建设资金存在较大风险”等问题破解不力,地质博物馆2012年开工至今长达12年未完工。

  (1)“机构改革不到位”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单位职能职责,与市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汇报,进行了岗位核定,完成了人员转隶和工资待遇审批,保障了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

  (2)“地质博物馆建设资金存在较大风险”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制度,重大经费支出,严格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定,已停止对无合同关系的任何单位支付款项。

  (3)“地质博物馆2012年开工至今长达12年未完工”未完成整改。

  目前进展:2025年4月14日,国晟公司已进场施工,负责后续工程建设,确保工程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承诺整改时限:2026年6月底

  2.督促推动矿山企业“边开采、边修复”力度不大,实地走访发现,新安县中经硕丰矿业北冶镇石灰岩矿区、富国矿业曹村乡石英岩矿区,于2023年7月针对高陡边坡、矿石裸露等问题进行整治,并经县局验收合格。但目前现场仍在无序开采、随意堆存矿石渣堆,未治理面积2.5万平方米。

  目前进展:对新安县2家矿山下发整改通知书,指导企业完成整改。同时开展全市持证矿山生态修复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持续推进矿山生态修复领域问题整改,全面提升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水平。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三)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察移交的86件信访件,已办结86件。

  三、持续拓展整改,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坚持抓好后续整改,确保整改任务完成。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还未整改到位的事项,继续做到“每月一跟踪、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三)固化巡察整改效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运用好巡察成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持续推进系统制度建设,对已经建立的制度进行查漏补缺,严格制度执行,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四)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加快推进规划编制、用地保障、耕地保护、执法监察、低效用地处置等各项工作,在奋发有为中打开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 责任编辑:王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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