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政规—2024—5号
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瀍河回族区万人育万企工作方案的通知
瀍政办〔2024〕13号
白马寺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瀍河回族区万人育万企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2024年12月9日
瀍河回族区万人育万企工作方案
为培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入推进“个转企”、“小升规”工作,大力培育产业发展新增长点和动力引擎,壮大实体经济规模,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豫政办〔2024〕60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企转新的若干意见》(洛政〔2022〕10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主体自愿、统筹推进、分类施策原则,组织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培育企业,聚焦市场拓展、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等方面,全方位提升市场主体综合实力,在不增加市场主体负担前提下,鼓励有一定规模资产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简称“个转企”),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规范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简称“小升规”)。2025年底前,实现“个转企”100户,“小升规”55家。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动“个转企”,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
1.建立重点培育库制度
(1)建立重点培育库。各镇(街道)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形成联动,深入街道、社区、园区等基层一线进行摸排调查,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全区个体工商户规模、经营状况、纳税数额等基本情况。将接近小型企业划型标准的、在税务部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拥有商标或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以及自愿转型为企业的四类个体工商户纳入重点培育库,开展转型辅导和跟踪服务。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瀍河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工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各镇(街道)
(2)动态管理重点培育库。对培育库进行动态管理,转型成功和不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及时调整出库,将新的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及时纳入培育库,保持清单内户数相对稳定并持续增长。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工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各镇(街道)
(3)实施针对性培育举措。实行“一户一档”针对性培育,大力宣传省、市、区关于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及“个转企”的各项政策,宣传公司制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对比优势,激发重点培育清单内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要我转”到“我要转”,集中优势资源精准帮扶,帮助其扩大规模、提升实力,尽快转型升级为企业。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工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各镇(街道)
2.开辟“个转企”绿色通道
(4)缩短办理时限。在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个转企”工作专窗,安排专人负责“个转企”的咨询、指导及办理等工作。开展证照联办、并联审批,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5)简化办理程序。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一并办理设立登记和原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核发企业营业执照,出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及相关文书。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无需重复提交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6)降低准入门槛。开辟“个转企”登记绿色通道,降低准入门槛,推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放宽“个转企”名称登记限制,允许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支持转型后的小微企业继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商标,认可转型前获得的荣誉及文明诚信商户。认可转型前的各类许可,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应给予办理或变更。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加大“个转企”政策支持
(7)落实税收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严格执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积极做好跟踪服务,对确有困难的“个转企”企业,符合困难性减免政策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减免。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契税优惠政策、“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瀍河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工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各镇(街道)
(8)提供免费会计服务。由区政府出资,通过第三方会计公司对完成“个转企”的企业提供转企后1年免费的会计服务,目标实现100户,预计费用为:每年20万元。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4.加大“个转企”服务力度
(9)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区市场监管局定期向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推送“个转企”名单,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将该名单推送至金融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转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将持有《个体工商户转型证明》的“个转企”企业作为白名单客户,对白名单内经营主体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协调金融机构落实好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
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科工局、区市场监管局
(10)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大力开展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职工职业技能评价并按规定给予补贴。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小微企业创办人纳入创业培训补贴范围。加强本土电商经营人员专业培训和技能实训。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组织有用工需求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与高校、职业技术学校开展订单式、定向式校企合作。全年在洛城中街举办2次用工对接活动,满足“个转企”企业用工需求。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学历和年限可通过网上直接申报副高及以下职称。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
(11)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除涉及消防、燃气、建筑物安全等隐患排查、执法检查事项外,按照随机、最少、合并原则,切实减少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实行统一供货的连锁企业(直营店)抽查结果通用。原则上不在生产经营高峰期开展检查,严禁要求配合开展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工作。在城市管理、生态环保、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依法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瀍河生态环境分局
(二)大力推动“小升规”,持续提升产业能级
1.建立企业发现机制
(1)全面摸排走访。各镇(街道)、行业委局要加强配合,分行业摸排辖区企业情况,及时将新投产项目预计当年达规的企业及发展势头较好、创新能力较强、配合度高、营收达到升规标准一半的企业列为重点培育对象,按不低于发展预期数的1.2倍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库。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工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各镇(街道)
(2)充分运用数据。瀍河税务局在每年1月20日前向区发展改革委推送上一年度营收达到升规标准一半的企业名单;前三季度节点后20日内向区发展改革委分别推送本年度营收达到升规标准25%、50%、75%的企业名单。区发展改革委及时将税局线索分解推送至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将排查结果于2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各行业主管部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动态更新四上培育库。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瀍河税务局、区科工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各镇(街道)
(3)关注新注册企业。区市场监管局每月5日前向各行业主管部门推送上月新注册的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需包含营业范围、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招商企业及市场监管局新注册企业信息,及时将由培育价值的企业纳入四上培育库进行培育。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瀍河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工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各镇(街道)
2.完善企业服务机制
(4)强化监测服务。切实做好四上培育库企业的数据报送、运行监测和情况分析。坚持月度监测,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的优势,关注生产经营状况,对于产值增长达不到分月要求的企业要重点关注、重点帮扶,消除企业后顾之忧,提高升规入统积极性。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工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各镇(街道)
(5)助企融通发展。立足于“6+1”产业发展定位,依托中原美谷、联东U谷、颐高科创中心等,面向小升规培育企业举办“四项对接”(产销对接、银企对接、用工对接、产学研对接)专场活动,引导中车、惠中、中交二公局、中铁建等龙头企业向小升规培育企业开放技术、人才、数据等创新资源,将更多小升规培育企业纳入产业集群上下游集群中,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体系,助力小升规培育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工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人社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6)开展精准帮扶。各行业主管部门、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等要围绕科技创新、上规指导、转型发展、融资服务,联合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金融机构等,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助力企业开拓市场、扩大销路、提高营业收入。每年统计部门至少组织一次工业企业升规入统业务培训班,对各镇(街道)统计专干就工业企业升规入统的入库标准、申报时间、申报材料及申报注意事项进行培训讲解,由统计专干积极指导重点培育库内企业完善入规申报材料。区财政部门要积极引导“小升规”企业强化财务制度建设,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人社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7)加强要素保障。优先解决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用地需求,纳入重点项目用地报批绿色通道。积极帮助完善规划用地手续,对企业因增资扩产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优先安排年度计划指标;对企业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一企一策”研究解决。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培训,组织线上线下政银担企对接,提供金融惠企政策解读、金融产品与服务推介、贷款担保、信用征集与评价等服务。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科工局、区住建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瀍河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8)加强项目保障。持续挖掘小升规库内企业新建项目情况,联合发改等行业部门做好项目备案、入库、要素保障等服务,帮助企业申请设备补贴、技术改造等政策资金,积极推动项目早开工、早投产,企业早上规入统。
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发展改革委
(9)强化税务服务。税务部门对培育库企业、新升规企业提供“一对一”税务指导服务,帮助小微企业享受各项减税降费等方面的政策,提升小微企业对惠企政策的“获得感”,推动各类惠企政策直达快享、精准兑现。
责任单位:瀍河税务局
(10)给予政策奖励。对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且首次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库、填报当年(自入库满一年)累计增幅5%以上的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按每户(净增数)2000元奖励给相应的镇(街道)。对净增的大个体(兑现时间为入库满一年且实现累计增幅5%以上)按每户3000元奖励给相应的镇(街道)。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科工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
(11)减轻企业负担。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原则,依法保护培育库企业、新升规企业自主经营权,维护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除有明确规定、查处投诉举报、上级转办交办等情形外,各级执法部门对新升规企业的执法检查事项原则上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同一单位对同一新升规企业开展的检查原则上每季度不超过1次。积极推广多部门综合检查等执法检查方式。
责任单位:区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落实阶段(2024年11月—12月)
1.明确任务:各镇(街道)要按照目标任务分解情况,依托市场监管、统计及税务的线索,联合市场监管所、各行业主管部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调查摸底,确定万人育万企重点培育对象,初步建立“个转企”、“小升规”培育库。
2.宣传发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场监管所抽调业务骨干配合镇(街道)积极组织开展万人育万企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个转企”“小升规”政策明白卡、张贴公告、推进上门服务等宣传方式,开展宣传引导。
3.提供“个转企”一站式服务:制定“个转企”操作流程,开通“个转企”行政服务专窗,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整合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业务办理事项,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人跑一个窗口可一次性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社保公积金登记、经营场所变更等事项,让个体工商户无障碍转型。
(二)深入推进阶段(2025年1月—12月)
4.全面摸底: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掌握其生产规模、经营数据等重要信息,深入了解个体工商户及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遇的问题,深挖有潜力有发展的个体工商户及企业,健全万人育万企培育库,对入库个体工商户及企业进行为期1年的跟踪回访服务,及时辅导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及企业转型升级、升规纳统。
5.组织督查:专班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对万人育万企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并公布完成进度。
6.开展“回头看”:对符合条件但不愿转企的个体工商户及符合条件但不愿升规的企业,由所属镇(街道)联合辖区市场监管所、各行业委局对其进行一次面对面交谈,了解实际情况,着重宣传相关扶持政策措施,打消其转企疑虑,力促转型升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万人育万企工作,充分认识万人育万企工作对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成立万人育万企工作专班,由区科工局牵头万人育万企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个转企”专项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小升规”专项由区发展改革委总牵头,区科工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分别牵头工业、建筑和房地产业、批零住餐业、服务业“小升规”工作;区统计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库纳统”工作提供指导;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万人育万企库内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瀍河税务局负责落实个体工商户及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合力推进万人育万企工作走深走实。
(二)加强结果运用
各专项工作牵头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分解,加强对各镇(街道)工作的督促指导,打表推进、闭环管理,既注重发现问题,又突出解决问题,要定期对“个转企”“小升规”工作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通报进度,动态完善措施,确保顺利实现目标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专班办公室反馈,专班办公室要协调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等加强业务指导,研究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各成员单位要定期梳理工作做法和阶段性成果,并将政策落实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等形成总结,利用多种媒体宣传报道,充分调动市场主体“个转企”“小升规”积极性,营造万人育万企良好的氛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6年10月31日。
附件:1.瀍河回族区万人育万企工作专班
2.瀍河回族区万人育万企工作目标分解
附件1
瀍河回族区万人育万企工作专班
为统筹推进全区万人育万企工作,做好“个转企”“小升规”,不断促进辖区实体经济做大做强,经研究,决定成立瀍河回族区万人育万企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亚利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郭永成 区政府副区长
孟文娟 区政府副区长
王冬振 区政府副区长
杨羽飞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刘艺杰 区政府办主任
王红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崔 璐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孟庆凯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张仁超 区财政局局长
李克伟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晓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若涵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琳 区商务局负责人
陈京京 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人
孟 猛 区城管局局长
侯 涛 瀍河税务局局长
王军峰 瀍河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
周国田 瀍河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李润颖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佳昕 白马寺镇镇长
布乐斌 问礼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颖颖 东关街道党工委书记
刘民国 北窑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利航 瀍西街道党工委书记
吴子旭 塔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潘乐天 华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明鑫 杨文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孟庆凯任办公室主任,李润颖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瀍河回族区万人育万企目标任务分解
一、“个转企”目标分解
序号
|
单位
|
个体工商户数量
|
“个转企”目标
|
1
|
白马寺镇
|
1226
|
8
|
2
|
问礼街道办事处
|
3410
|
21
|
3
|
杨文街道办事处
|
1469
|
9
|
4
|
塔湾街道办事处
|
1829
|
12
|
5
|
北窑街道办事处
|
1193
|
7
|
6
|
东关街道办事处
|
1352
|
10
|
7
|
华林街道办事处
|
2724
|
17
|
8
|
瀍西街道办事处
|
2951
|
16
|
全区
|
15794
|
100
|
备注:此处“个转企”目标为净增长数,如果有企业迁出或注销,要根据“减一补一”的原则增加目标任务。
二、“小升规”目标分解
单位
|
规上工业
|
限额以上批零住餐
|
规上服务业
|
规上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及房地产业
|
总计
|
全区
|
10
|
25
|
10
|
10
|
55
|
问礼街道
|
2
|
4
|
1
|
2
|
9
|
东关街道
|
0
|
2
|
1
|
1
|
4
|
北窑街道
|
0
|
1
|
1
|
1
|
3
|
瀍西街道
|
0
|
2
|
1
|
1
|
4
|
塔湾街道
|
3
|
3
|
1
|
2
|
9
|
杨文街道
|
3
|
2
|
2
|
1
|
8
|
华林街道
|
1
|
10
|
2
|
1
|
14
|
白马寺镇
|
1
|
1
|
1
|
1
|
4
|
备注:此处“小升规”目标为净增长数,如果有企业迁出或退库,要根据“减一补一”的原则增加目标任务。